后勤科下设后勤服务与国有资产和生产服务
上级对口部门:院后勤处;长治市、高新区、郊区等相关部门。
7、负责全所房屋、道路、公共设施等的维修服务工作;
8、负责给、排水设备、锅炉设备、暖气管道的管护、维修、疏通工作;
9、负责变压器、电线、电表等电路设备的巡查、维修、更新工作;
上级对口部门:院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处;长治市国资委、规划局、土地局、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及高新区、郊区相关部门。
1、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实施,负责全所国有资产安全运行与监督管理;
2、对全所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、登记、统计、汇总、报废及日常监督检查;
3、负责全所国有土地、房屋、投入企业的资产和股份等方面的管理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