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:
上级对口部门:院科研处、学委办、推广处、国际合作处、计财处;长治市科技局及相关部门。
1、负责全所科研、示范推广、学术、国际合作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;
2、负责制定和实施全所科研、示范推广、学术、国际合作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;
3、负责起草、编制全所科研、示范推广、国际合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、总结;
4、负责组织全所科研、示范、国际合作项目的可行性论证、立项、申报工作;
5、负责组织检查和督促各类立项课题研究计划的实施和执行,并编制研究进度情况报告、报表;
6、负责组织各类科研、示范及国际合作项目的结题、验收及全所科研成果的鉴定、报奖等工作;
7、负责学术交流、学科建设及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
8、负责全所新成果、新技术的示范推广、成果转化、技术合作、科技咨询工作;
9、负责科技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以及科技著作、论文等科研成果的登记、统计及图书资料管理服务等工作;
10、负责全所科研条件和基础平台建设,负责实验室管理和各课题试验用地、库房、仪器、设备、科研设施的审查和协调;
11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;
12、负责承办、落实上级对口部门交办事项;
13、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